通行限制標準

交通管制標準如下。

大浪 降雨量 其他
(如落石、坍方)
分類 越波狀況 頻率等 其他 連續降雨量 時降雨量 降雪時 積雪時
禁止通行 二輪車 越波達到下行車道中央 5處以上 海浪夾帶石塊沖上
及直擊山側路肩時
200mm以上 50mm以上 視情況實施 10cm以上 視野未達5m 視情況實施
下行
往熱海
越波達到道路中線 間隔3分鐘
上行
往湯河原、東京
越波達到上行車道中央
注意通行 未達上述標準 未達上述標準 非上述標準 150mm以上
未滿200mm
20mm以上
未滿50mm
可能妨礙視線時 1cm以上
未滿10cm
視野5m以上
未滿20m
  • 除上述狀況外,無法確保「安全通行」時將實施交通管制。
  • 可能因本道路及沿線道路的修繕、維護管理工程實施交通管制。
  • 可能因本道路內的事故或故障車輛處理實施交通管制。